
2018年12月5日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其主要内容如下:
▲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,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,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,加大返还力度
▲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,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
▲ 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,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,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支持
▲ 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
链接: http://www.gov.cn/xinwen/2018-12/05/content_5345874.htm